A: 研究生培养类别分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、国家计划内定向培养研究生、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。
(1)定向和非定向研究生: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的硕士生,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种。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;非定向生可按所在学校推荐, 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;
(2)委托培养研究生: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,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;
(3)自筹经费研究生: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招生单位在培养条件、指导力量具备的前提下,用指导教师的科研经费,或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。学生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,合同中没有规定就业去向的,通过“双向选择”办法就业。
Q:双证MPA与单证MPA有什么区别?
A: MPA研究生招生类型分为“全日制”和“在职攻读”两类,培养目标都是培养高素质、应用型、复合型公共管理人才,都是公共管理专业学位。
“全日制”MPA研究生通过每年1月份的“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”招收,可以转户口、调档案,在完成规定学业后,MPA毕业生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(毕业证书)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,俗称为“双证”。
“在职攻读”MPA研究生通过每年10月份的“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”招收,不转户口、不调档案,毕业时只颁发公共管理硕专业学位证书,不颁发毕业证书,俗称为“单证”。
Q:MPA研究生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有哪些规定?
A: 被录取的MPA研究生可以选择“脱产”或“非脱产”方式进行学习。具体办法可由各培养院校根据实际情况安排。
“脱产”学习指脱离工作岗位,与一般在校学生一样,全时在学校学习的学习方式。
“非脱产”学习指不脱离工作岗位,利用业余时间或假期到学校进行学习的学习方式。“非脱产”学习时间一般为周末、晚上,也可以是集中安排的一段时间。